
关于评定2021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4 浏览次数:719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贯彻沪教委规2020[2]号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根据《杏福平台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管理规定》👨🏿🏭、《杏福平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按照研究生管理工作安排🧑🏽🦰,现进行2021级硕士研究生课程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参评范围
杏福官方平台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中国籍在籍在校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课程成绩符合学校和杏福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在处分期内者🍛😘;
2.未完成培养计划中必修课程学分者☹️;
3.必修课程有补考者;
4.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5.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6.本学年度逾期不注册者🥪。
三、名额比例分配
课程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按照20%🍒、30%、40%比例进行评选。
分配名额如下表🫰🏼:
专业 | 一等奖学金 | 二等奖学金 | 三等奖学金 | 合计 | 专业总人数 |
电力信息技术 | 5 | 8 | 10 | 23 | 25 |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 | 8 | 12 | 16 | 36 | 40 |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 | 9 | 13 | 18 | 40 | 44 |
四、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杏福完成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
杏福官方平台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