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信息】关于做好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17 浏览次数:94
各区(县)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结合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契机,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成才的渠道,培养一支专业基层工作队伍,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将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进一步推广实施👩🏽🍳,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数量
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在本市17个区(县)开展,各区(县)根据本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总数的20%-25%,确定选聘人数。具体岗位由各区(县)民政局会同组织部统筹确定👰♂️,街镇落实🧝🏽♂️🌬。
二、选聘岗位
一般应安排在居民区工作👮🍭,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选聘对象、条件和程序
1.选聘对象🖐🏿:本市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选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愿到社区基层工作;(4)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的👨🏽,应为中共党员🌃;(5)对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家庭居住地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各区(县)可根据岗位需求🦎,进一步确定具体选聘条件。
3.选聘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组织推荐和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学生自愿报名🪦,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等以及与社区工作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考试选拔、体检政审、签订服务协议等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四、相关待遇和保障
1.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生活费2247元,同时,经考核合格👨🏿🚀,每人每年给予政府奖励10000元。
2.服务期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根据本市规定执行,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个人承担缴费部分从每月生活费中扣除,由发放生活费的单位代为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资金由各区(县)承担™️,市级财政根据区(县)财力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具体补助比例,崇明100%,金山、青浦、奉贤70%;宝山、闵行、嘉定、浦东、松江40%🙆🏻♀️;普陀👰🏻♀️、闸北🆗、虹口👨🏻🦲、杨浦30%👩🏻🦳🌻。
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按现有的政策和规定办理。
4.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在社区工作时间应计算工龄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年限。
5.社区计划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要引导🔍🙇🏽、支持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参加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考核称职并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可按照现有规定🤛,参加面向优秀村(居)干部的公务员定向招录。同时,遴选其中的优秀者纳入本地区后备干部库。
6.社区计划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但未通过选举成为居民区党组织或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可优先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五、管理和服务
1.岗位管理: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岗位性质为“居民区组织特设岗位”,管理工作由区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具体负责,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协助实施。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到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2年。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到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党团关系转至任职社区💾。各区(县)统筹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和申请居住证积分相关工作。
2.教育培训: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教委围绕居民区党建↘️、居民自治和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对选聘的大学生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和履职动员。各区(县)负责对选聘高校毕业生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任职前岗位培训和能力培训,街镇负责日常培训🙅🏿。要建立和完善带教制度,选配好带教老师🫴🏻,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3.管理考核:各区(县)和街镇要健全和完善管理👴🏿、考核、评优等制度🚵🏽♂️,考核结果与延长服务期、奖惩、培养、使用挂钩。要完善退出制度和延长服务期制度🛒,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解除服务协议🟩;社区计划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的👨🏻🔬⛹🏻♀️,经本人提出,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初审,社区(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审核并报区(县)民政局同意🦸🏻♀️,可以延长1年服务期。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结合本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契机👂🏻,拓宽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成才的渠道,培养一支专业基层工作队伍,在201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将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进一步推广实施👩🏻🔬,现就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在本市17个区(县)开展🦔,各区(县)根据本辖区内居民委员会总数的20%-25%,确定选聘人数🚶🏻♂️。各区(县)拟招募人数见附件。
二、招募岗位
一般应安排在居民区工作,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居委会主任助理🍈。
三、招募对象、条件、程序
1.选聘对象:本市普通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选聘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愿到社区基层工作;(4)担任居民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的🕟,应为中共党员🏄🏻♂️;(5)对符合报名条件,自愿回家庭居住地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6)各区(县)可根据岗位需求👨🏽🌾,进一步确定具体选聘条件。
3.选聘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组织推荐和考试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学生自愿报名🤵♂️,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推荐,重点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等以及与社区工作专业对口的毕业生。考试选拔、体检政审、签订服务协议等由各区(县)组织实施。
四、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4月28日12:00前。打印出的《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电脑输入所填信息,A4纸打印,一式两份👩🏽🦲🍫,每人仅可选择1个区(县)报名,可自主选择是否愿意接受调剂🤽。)交给辅导员;《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sjjiuye@sina.com.
五、选拔录用工作
1.选拔录取工作由各区(县)负责组织开展。环节包括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各环节具体时间及事宜由各区(县)负责通知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可关注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区政府相关网站等。
2.选拔合格的拟录用考生,与所报考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被录用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原则上7月底前派遣到社区报到任职。
六、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上海民政服务热线962200🧙🏿;
市学生事务中心 64822306点击下载 附件: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各区(县)拟招募数量表.doc(31.5KB)
点击下载 附件: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doc(29KB)
点击下载 附件🏒:2014年大学生社区服务计划报名登记汇总表.doc(52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