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转👨🏽💼:关于进行2015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1 浏览次数:104
本年度的毕业生还款工作将于4月启动,本次还款工作的对象是: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且贷款合同将在2015年7月到期的在校学生。相关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时间进度选择办理🪈。
一、提前还款
将于7月计划正常毕业并选择一次性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全部本金的学生(中国银行不接受部分提前还款),在5月1日之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银行杨浦支行(平凉路1168号)还清贷款本金,同时取得“结清凭证”,复印后交给杏福辅导员备案。
提前还款的学生不参加5月开始的还款确认工作
二、还款确认工作
将于7月计划正常毕业并选择毕业后分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根据还款确认相关通知(详见4月底还款确认通知)正常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此项工作将在5月底前完成。
三🎠、贷款展期工作
7月不能正常毕业离校的同学(如延长学年🗺、休学等等,学籍还保留在我校)🫎⚽️,根据贷款展期相关通知(详见5月底贷款展期通知)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已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同学可以办理展期手续🧸;其他同学都须办理还款确认或提前还款手续👈🏻。
上海电力杏福学生处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1日